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 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东莞企业商标申请有哪些步骤?

东莞企业商标申请有哪些步骤?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11 08:38:30

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是在某一区域内为生产经营者或者消费者普遍用于称呼某一商品的文字、图形、型号。商品的名称、图形、型号一般可以由生产该商品的企业用于商品或商品的包装上,以便于消费者辨认。

商品的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区域内为生产经营者或者消费看普遍用于称呼某一商品的名称,如“棉花”糖、“椰子”汁、“葡萄”酒等。商品的通用图形,是指某一种类商品的一般图形,如以椰子图形作为椰子汁的商标,以棉花图形作为棉花糖的商标。商品的型号,是指商品的性能、规格、大小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是在某一区域内为生产经营者或者消费者普遍用于称呼某一商品的文字、图形、型号。

商品的名称、图形、型号一般可以由生产该商品的企业用于商品或商品的包装上,以便于消费者辨认。因此,它不能由某一个企业作为东莞商标注册而专用,否则会影响本行业其他企业的正常业务。另外,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或图形作为该商品的商标,也起不到区别各生产经营者的作用。

因此,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如果标志中除了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外,还有其他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等商标构成要素,则可以注册为商标。也就是说,虽然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不能单独作为商标,但是可以包含在商标中作为商标的一部分。商品的通用名称并不是绝对的。某一特定商品的商标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演变为该商品的通用名称。

例如,因为某一特定商品非常有名,其商标可能成为同种商品的代名词,致使该商标变成商品的通用名称;又如某一产品系新产品或专利产品,在仅有该种产品的情况下,人们往往把该商品的商标作为该商品的通用名称。

驰名商标的荣耀可谓是人尽皆知。我们希望通过正当驰名商标的方式来进行防卫更多的侵权行为。那么驰名商标要怎么保护?我司为你介绍众所周知,作为驰名商标,它在公众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声誉,能够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

长期以来,它一直是非法侵权者觊觎的对象。因此,假冒驰名商标的现象长时间以来都是屡禁不止。我们公司建议采取一个合法妥当、有效长远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宏伟计划。此外,在给予了驰名商标越来越完善的法律保护后,我们不得不沉思,应该如何平衡驰名商标权人与社会公众消费者之间的利益,是否也应该将以近倾斜的天平扶一扶,从而真正多考虑一下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实践中存在将驰名商标作为一种荣誉称号的误区,盲目追求驰名商标认定,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和其他弊端,部分专家学者多次呼吁应明确驰名商标的内涵,按照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禁止以驰名商标进行广告宣传,避免误导消费者。

商标租给别人使用可以是一场双赢的合作,许可方通过出租商标获取金钱收益、更因此增长品牌商标的知名度;被许可方借助他人商标节省宣传开支、能更快打开市场进行生产销售。因而商标租赁即商标使用许可是商标权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合理运用可以使企业获益良多。但是在享受商标租赁带来的好处的同时也要警惕商标租赁陷阱。

商标出租应注意事项:

(1)合同约定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计算方式、支付期限、支付方式,以免发生争议。

(2)商标租赁合同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单方终止或者解除合同的程序和条件。最好也能明确解决纠纷期限合同的后续履行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3)若允许被许可人将商标再许可给他人使用的,应该明确约定;否者,视为无再许可的权利。

(4)许可人转让被许可商标的不影响生效的许可合同的效力。

(5)独占或排他许可中,避免商标权人将其被注册的与被许可商标近似的其他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损坏独占或排他被许可人的利益。

(6)若合同中约定了被许可的标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时间,若被许可人违反约定,如擅自改变标识,或者在范围之外使用商标,在期限终止之后使用的,许可人既可以以违约为由追究被许可人的违约责任,也可以同时追究侵权责任。

(7)未注册商标的许可,即申请中的商标的许可。权利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商标局不予备案。若是作为此类商标的被许可对象,则应充分了解该商标的具体情况,合理评估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自己独资公司能够用自然人名义注册商标吗?

1.自己独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能够以自然人名义进行请求,有必要是营业执照上法人的姓名,受运营范围的约束.

2.自己独资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请求注册商标时应以公司名义进行请求,不受运营范围的约束.不得以法人身份证请求。

解说:个体工商户,是代表自然人参加运营的一个主体,能够简述为代表的是自然人。而自己独资公司,是一个公司,尽管不具备法人天资,但他是一个公司,并不是直接代表着是自然人。

所以,商标局对自然人注册商标约束后,独资公司,不能做为自然人参加运营的证实资料,而只能作为公司名义来请求注册商标。

一句话:个体工商户,直接代表着自然人;独资公司,是公司行动,不是自然人行动。所以,在东莞商标注册时,关于商标运用产品的约束是这样的:自然人请求约束其产品的挑选,须与营业执照核准的产品或运营项目相符。自己独资公司不受产品的约束。


 

版权所有: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