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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及时注册商标?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12 08:28:51

来,阅读文章之前,先做一道选择题!商标作为一个企业的外在形象,不仅代表了企业文化,还代表了企业品牌在法律上的肯定。一个好的商标无论对企业宣传还是市场竞争方面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商标申请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发布数据显示,截止今年7月,东莞商标注册驳回率高达51%。也就是说,申请两件商标能成功一件就很不错了。那么商标被驳回该怎么办?难道只能“认命”?今天,小部就来跟大家说说”商标驳回“那点事儿!

要想从根本上扭转商标被驳回的逆境,首先,你得清楚商标被驳回的原因。一般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有:违反商标法强制规定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违反商标在先使用权规定商标在先权利是指: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也就是说,他人注册成功的商标,你再注册就容易被驳回。

违反商标要有显著性规定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作为商标保护的“灵魂”和商标法正常运行的“枢纽”,商标显著性一直以来都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特别关注。例如“兰州牛肉拉面”就因商标不具显著性而被驳回。那么,商标驳回该如何应对呢?

第一步,摆正心态,积极“应战”。很多人一看商标被驳回,就给自己判了“死刑”,认为这是官方给出的结论,无法改变。实际并不是这样,商标是由人来审查的,所以申请结果具有主观性,对于同一件商标,每个人的定义不同。只要你能拿出足够充足的理由来证明商标可以使用,就有通过申请的可能。

第二步,驳回复审,刻不容缓。申请驳回复审是应对商标驳回的主要解决方案,紧随“第一步”抱着复审必能通过的决心,向商评委全面阐述自己的理由及观点。但是,如果你所申请的商标违反商标法强制规定的内容,小部不建议再做驳回复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驳回复审通常不会通过。反之,被告知因商标相似、缺乏显著性等原因被驳回的,根据情况可以进行驳回复审。关于驳回复审,小部认为可以咨询专业的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的知产顾问会用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眼光对你被驳回的商标进行分析,并告诉你是否需要提出驳回复审。

第三步,吸取教训,从头再来。很多人听到“从头再来”,立刻会产生负面情绪,注册商标时间周期长、投入的精神成本巨大,一句“从头再来”几乎否定了商标注册者前面做的所有工作。更像是旁观者说的风凉话。但事实并非如此。对于经营者来说,商标是保护品牌不受侵害的必需品,而注册商标也并非易事。

我这里说的“从头再来”并不是说让你向上次一样,“盲目地”重新再申请商标,而是从失败中总结经验,找正规的商标代理机构,从专业的角度分析上次申请失败的原因,从商标起名入手,提高再申请的成功几率。从头再来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此外,对于急需使用商标的经营者,可以选择购买商标的方式来解燃眉之急。

1.专利申请要及时因为专利申请的新型性和创造性都是与申请日有关的,晚一天申请,这一技术被别人公开的机会就会大一分。而且,专利权是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所以,可能只是因为专利申请日比别人晚了一天,在后申请的人就要受制于在先申请的人二十年。

2.专利申请需要专业人士处理。专利对质量的要求是因为只要有人能把你的专利权推翻,就意味着你会前功尽弃。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分工也越来越细,这主要是因为术业有专攻。所以,不要试图自己去处理自己不擅长的问题。

为什么要及时注册商标?

(1)由于我国和许多国家法律都规定,东莞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申请注册相同商标。最先申请者取得商标专用权。因此,企业应及时提出申请,最好在产品的设计阶段,甚至在建厂的同时就着手考虑申请商标注册。倘若等产品进入市场,再去申请注册,就会产生许多麻烦。因为从申请到核准这一年左右里,无法追究他人在相同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如果他人的商品质量低劣,则败坏了该商标的信誉。等取得商标权后再来挽回影响已经很难了。因此不能等到商品进入市场,商标被人仿冒后才想起申请商标注册。还有的企业在生产已初具规模后去申请商标注册时,才发现自己申请注册的商标已是他人注册商标,从而不得不更换商标,就商标本身而言,经过注册的商标受法律保护的力度更大,但未注册的商标并不影响使用。

(2)一个企业往往不具备全国注册商标的资料,因此使用未注册商标就有可能同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从而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

(3)使用了注册商标的产品容易进入大商场或超市销售,越来越多的大商场或超市只允许有注册商标的商品进入。

(4)注册商标比未注册商标更易创名牌,因为商标经注册后,可在商标上加注“注册商标”的标记,这就给广大消费者在心理上带来一种稳定和可靠的感觉。大多数消费者认为使用了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更可靠,容易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5)在全国范围内唯一使用并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均不能使用。

(6)注册商标是一种可以留传后世永续存在的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可以转让、继承,作为财产投资、抵押等。

前不久有个要进行东莞商标注册的客户来访问网站,看到有个栏目“商标案件”,一头雾水,便来进行咨询,在大家通常理解下,商标案件可能更多指的是商标侵权案件、商标使用纠纷等等,但是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产生的案件却不是如此,且听小编娓娓道来。

总结在商标案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商标驳回复审。个人或者公司在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商标在实质审查时候,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申请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进行检查、检索、对比和分析、研究,不通过的时候将对商标进行驳回申请。此时申请人需要通过驳回复审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的理由及证据,争取商标通过的机会。

二、异议申请。可以通过对全行业的商标注册正在申请的情况进行查询或监控,如有发现他人对已在先使用或者注册的商标构成潜在威胁或者侵权的,整理相关材料证据,对他人商标进行提异议申请,商标局受理后,将会对这些商标进行处理,进而达到保护自己商标或者品牌的目的。

三、异议答辩。商标异议答辩即对他人对自己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进行的处理,在收到异议材料后,需要进行材料和相关证据收集,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人进行分析评估,提交材料进行异议答辩,材料中尽可能从各个角度区别与他人提出的异议原因。

四、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当他人已经注册商标对自己已经使用的品牌或者已注册商标构成侵权时,可以整理材料对以注册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使商标无效,这个和异议申请有点类似,但是对象不一样,异议申请主要针对正在申请的商标,无效宣告则对已注册的商标进行的处理。比如近期比较有名的网红博主“敬汉卿”被其他公司抢注就可以通过无效宣告的方式使得他人抢注的商标无效。通常在提出无效宣告申请成功后,如提出方还未进行商标注册则建议尽快进行注册,已达到保护品牌的目的。

五、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答辩。无效宣告答辩为正在注册的商标被他人提商标无效后,被宣告方需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答辩材料,成功后可继续使用该商标的过程。

六、撤销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主动的对他人商标提出撤三申请,一种是当被他人对自己的商标提出撤三申请时提供使用证据进行的处理。

1、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对他人商标提出撤三):对注册已经满3年及以上的商标,但是未使用过的商标,可以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使得这个商标无效。此操作配合商标注册,成功注册后可以获得该商标的使用权。

2、撤三提供使用证据(被他人提出撤三):当商标被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时,被撤销的商标持有人需要向商标局提供使用证据,成功后可以有效确保商标有效性。

以上就是大家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或者成功注册商标后甚至是没有注册商标时候可能会涉及的商标案件类型,因为每种案件类型不同,时效性不同,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同,如果有商标案件的需要时建议通过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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