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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具商标申请时如何查询是否被注册呢?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02 08:00:59

被转让商标的注册证在有效期届满后未换发或者连续三年未使用的,该商标不能正常转让。转让商标的商标未经许可变更,未重新注册的,不受商标法保护,不得转让。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等事项的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不得转让。对转让商标提出异议的,持证人必须证明异议。没有或者未建立自证的,商标局不予受理转让申请,商标不得转让。

(一)申请转让/转让/注册商标。

(二)转让人和受让人盖章或签字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香港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护照、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三)转让人、受让人出具的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东莞商标注册大厅直接提交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转让的,商标注册人终止的,不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但应当依法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件,证明其有权继承相应的商标权。

(五)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经申请人或者其代理机构、翻译机构签字确认的中文译本。

(六)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申请转让注册商标,不得造成识别错误、混淆或者其他不利影响。

(七)提出转让申请后,商标局应当向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书面直接受理的,按照所填地址邮寄给申请人);委托代理的,应当送交代理机构)。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书(直接以书面形式办理的,按照填写的地址邮寄给申请人;委托代理的,发给代理)。

(八)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应当向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书(书面直接处理的,按照申请表填写的地址邮寄给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送代理机构),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逾期不改正的,商标局有权视为放弃或者不批准。

(九)转让申请经批准后,直接以纸质方式办理的,由商标局按照申请表填写的地址邮寄转让证明给受让人,委托代理的,发给代理。同时,将宣布转让。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十)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者不予批准的,由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或者不予批准通知书。直接用纸办理的,按照申请表填写的地址邮寄给申请人;代理办理的,发给代理机构。

(十一)申请转让的受让人由一人以上共同所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者证明只发给代表人。

(十二)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应当向商标代理机构提交全部文件。

(十三)经商标局批准,双方同意转让申请的,可以申请撤回。通过代理机构办理转移的,应当通过原代理机构办理取款手续。

皮具、服装是最为热门的行业,那么,皮具商标申请时候如何查询是否被注册呢?今天,为大家揭晓,皮具商标查询的方法步骤:皮具商标查询流程:

第一步:打开中国商标网;

第二步:点击近似商标查询;

第三步:输入查询名称,选择18类,点击查询。

皮具商标查询只需要依据以上几个步骤即可,当然商标查询最为重要的还是商标的评估。指导怎么查询还不行,还必须会要知道商标查询结果的评估。只有这样才能得出东莞商标注册的可能性。

一、申请注册组合商标的时候,商标局会对组合的商标,文字和图形是分开审查的,假如组合商标一同注册,那么如果文字或是图形任何一部分没有审查通过,那么整个组合的商标都会被驳回。但是如果是分开申请的,那么文字如果没有审核通过,图形审核通过,因此即使文字商标被驳回,也不妨碍图形东莞商标注册成功。

二、组合申请注册的商标一旦注册成功,就不能再发生更改。在《商标法》中规定,商标是怎么注册的,就应该怎么使用,切记不能擅自更改,否则会面临处罚,更严重的会将商标撤销!

三、组合申请的商标时间要更长,我们都知道,申请注册成功一个商标起码都要经历一年多的时间,如果组合申请注册,就比这这漫长的时间中更长,因为组合的商标,每一个都要单独审查,花费的时间就更长,分开申请就互不影响,该用多长时间就多长时间。

四、看似组合商标分开注册,要出多出一份的注册商标钱,但是,商标带来的价值是无法计算的,随着企业不断发展,不断壮大,商标的知名度越来越高,则商标的价值就不断增高,在注册的时候分开申请,出多一份钱,可以换来很大的成功概率。

总的来说从长远的发展来看,组合的商标还是分开注册为好。

2001商标法修改后就能凭身份证进行个人东莞商标注册,但07年限定了自然人申请必须有经营资质,具体来说就是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承包合同等。而且有一点必须注意,个人申请商品类别必须与其经营范围相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负责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签约人身份证;

(二)承包合同。

三、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经营者的身份证;

(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四、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五、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六、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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