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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观设计专利如何申请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22 08:36:42

商标局对受理的请求,按照《商标法》进行检查,凡契合《商标法》有关规定并具有显著性的商标,予以开始审定,并予以布告;驳回请求的,发给请求人《驳回告诉书》。商标局以为东莞商标注册请求内容能够批改的,发给《补正告诉书》,限其在收到告诉之日起十五天内予以批改;未作批改、超越期限批改或许批改后仍不契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驳回请求,发给请求人《驳回告诉书》。

外观专利是我国专利申请三种类型的其中之一,申请难度不高,流程相对也并不复杂。快的话在一年以内,就可以获得专利的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是指权利人自己创作的产品,对于产品的外观做出的自己设计或者创新,产品的外观的颜色、外观的形状、外观的状态、外观的图案等作出自己的理解,一般都用于工业作品。申请外观专利的产品必须是富有美感的,让人感觉舒服的,并且是在工业上使用的产品,必须对产品的外观做出新的理念。如何申请:

1、外观专利权的审查要经过三个阶段,一个是申请阶段,一个是审查阶段,一个是授权阶段。专利主要分为三种,一种是发明专利,一种是实用专利,一种是外观专利。发明专利和实用专利存在着强制许可,外观专利没有强制许可。

2、个人申请专利和公司申请专利在流程上面没有太大的差别。只是个人申请的外观专利自己拥有专利的所有权,以公司名义申请的外观专利公司拥有专利的所有权。

3、个人申请专利时手续费比公司申请的专利手续费要低一些,个人申请只需要缴纳75元人民的申请费,一年之后在缴纳90元人民币年费就可以了,公司申请要缴纳申请费500元人民币、印花费205元人民币、1-3年的年费是600元,以后每年的年费都会递增。虽然公司缴纳的费用较多,但是也给公司带来很多好处,在升级公司资质和评优方面有很大的帮助,资质和品牌就是一个公司的竞争力,是公司无形的财产。

4、根据外观专利的用途可以将外观专利分为大类和小类,在进行专利申请时要说明专利的种类,不写专利类型或者描述不准确的,申请专利时专利管理单位会进行改正和填写,专利管理部门主要依据《专利审查指南》来区分专利类型和内容。

以上是关于外观设计专利如何申请的介绍,专利权人可以委托相关代办机构加急办理,一般最快可以在第二天就能获得授权,其产生的代理费用和加急费用由双方协商,每个省市的针对办理专利代表有相应的标准,如果申请跨省市办理,其代办费用肯定会相对增加。

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另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东莞商标注册。

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一般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目前有100个国家加入了马德里联盟组织,如果海外商标注册申请国比较多,并且属于马德里联盟国,则建议通过该方式进行国际申请。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好处:

(1)手续相对简单;

(2)费用相对较低;

(3)需要的时间比较短。

一般6个月左右即可取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颁发的商标国际注册证明。当然,该商标国际注册证明只是表明国际局收到了国际注册申请。从国际注册日起,如果被指定国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协定书为12个月,依照议定书为18个月)没有向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该商标将在该指定国自动得到保护。

商标作为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必须具有主动注册涉外商标、“商标先行”的理念,这样才能在面对海外市场时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避免商标被抢注、不以高昂代价取回商标权,或是被迫重新打造新品牌。

一个已经被经营了多年的品牌或者已经被相关公众认可了的品牌能否取得东莞商标注册,对任何企业来说都至关重要,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决定某企业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因此,在处理驳回的复审问题上,应当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来做商标注册的复审工作:

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原因的分析商标局驳回申请注册的商标,原因是有多方面的。可能基于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具有显著性;可能基于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可能基于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它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等等。而对于一个经营了多年品牌的企业来说,申请商标得不到注册,对该企业的打击往往是致命的。故企业在收到商标局邮寄过来的商标驳回通知书时,首先必须要做的就是认真分析商标被驳回的原因,进而思考是否还有回转的余地,再作出是否提起复审的决定。

二、寻找法律依据在确定商标驳回通知书上所阐述的驳回理由并不成立,而又还想取得商标专用权时,就应该积极准备向评审委员会提起复审。提起复审必须以相关法律依据为支点,应当细到申请注册商标的详细信息、引证商标注册的情况、驳回复审申请书的事实与理由、商标显著性的判断、商标近似的判断等方面,可以参照《商标法》《商标实施条例》《关于民事商标问题纠纷解释》《商标评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准备证据材料申请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应当作简要说明,并签名盖章。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等。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供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包括原本、正本和副本。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在驳回申请注册的商标复审案件中,需要的证据有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审的证据;证明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的证据;证明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引证商标不相同不类似的证据;证明申请人注册的商标具有显著性的证据;其它需要的证据。在证据材料的准备上应尽可能的充分,尽可能证明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能够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申请注册的商标具有很强的显著性。

四、提起复审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一,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驳回商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因此必须留意收到商标局邮寄过来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信封上所加盖的当地邮局邮戳的时间。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组织视为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或者材料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评审委员会实际收到日为准。所以申请人邮寄资料时,务必确保邮局所加盖的是邮寄当天的日期,并且足够清晰。

第二,关于申请人商标显著性的判断。申请人应当提交足够的证据证明申请商标经过实际使用已经取得了文字或图形之外的特定含义,具有很强的显著性,具有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第三,关于商标近似的判断。申请人必须充分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从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充分论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存在近似。申请人还可提供证据证明申请商标在实际使用中,并未引起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以此进一步论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存在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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