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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商标转让申请要注意的问题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27 08:35:03

商标公司提交商标转让申请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申请书件必须打印或者印刷,不能手写。

2、每一件商标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一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或者签字,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手续。

3、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复合自然人申请东莞商标注册的条件,对此,前文已经说明。对于自然人受让人不复合上述规定的商标转让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办理商标转移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让你应提交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煎饼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转移的,应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并或者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承,登记部门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原注册人已经不存在的现实状态;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转移到底,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受该商标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

5、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其他书件。

在先权利,是商标法的术语,是指: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在先权利是指: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下文我们将对在先使用的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权、被代理人、被代表人的未注册商标权专门作出说明,这里我们先对《商标法》第31条前半段中的“在先权利”作一说明。

(1)在先企业名称、字号权。他人在先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将与他人企业名称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可能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致使在先企业名称权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属于对他人企业名称权的侵犯。

(2)在先著作权。公民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作为东莞商标注册,属于对他人在先著作权的侵犯。

(3)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他人对自己合法取得的外观设计享有专利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许可或授权,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他人外观设计作为商标注册,属于他人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犯。

(4)姓名权。自然人的姓名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的姓名作为商标或商标组成部分,可能对他人姓名权造成损害的,属于对他人姓名权的侵害。

(5)肖像权。自然人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将他人的肖像申请注册商标,给他人肖像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属于侵犯自然人肖像权。

(6)特殊标志权。根据国务院《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之规定,特殊标志是指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字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凡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践中同样是商标局)核准登记的特殊标志,受法律保护。

(7)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权。现代社会里,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也具有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给予保护,属于一种在先权利,申请注册商标不应侵犯他人该项权利。

(8)奥林匹克标志权。奥林匹克标志的权利人依照该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

如何规避申请东莞商标注册不予受理之情形?一般说来,可以通过下面四种方法。

1、尽可能委托专业代理组织人员代为办理;

2、尽可能地多向专业代理组织人员咨询、交流;

3、尽可能地详细、认真审查所填写文书及附送资质和资料;

4、尽可能地了解国家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商标局最新公布的各种通知等。

根据《商标法》及其配套文件,将商品和服务分为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11类。申请东莞商标注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中的分类确定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商品类别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照不同类别申请登记。

由于《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的内容是专业的,为避免分类错误造成商标申请的偏差,建议申请人在确定分类时咨询专业商标代理机构。您也可以通过本网站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的简要版本进行初步选择。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只要不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注册为商标。

设计精美、寓意深刻、特点新颖独特、个性突出的商标,能够很好地装饰产品、美化商品或服务,使消费者乐于购买和使用,为商标所有人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是商标法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商标局对与原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申请不予受理。因此,建议您在商标设计过程中考虑避免使用在先的商标,以免被拒绝商标申请,这将耗费您的申请时间和成本。

在商标设计过程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与我们的客服人员沟通,他们会为您提供热情的服务。由于商标法的复杂性和专业化,大多数申请人通过委托有经验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申请。我公司拥有多年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为您提供商标注册服务,可以大大简化您的商标申请工作量,提高商标申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将对商标申请是否与在先商标相抵触、是否违反商标法禁止性规定、是否提交了完整的申请文件等进行初步审查。商标局对初审通过的商标予以公告。在三个月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可以核准注册,成为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商标局在初审中发现商标申请与在先商标相抵触或者违反商标法禁止性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驳回复审救济。我公司在商标驳回和复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如果需要,请联系我们。对初审合格并在公告期内的商标申请,其他人可以依照商标法的规定提出异议。对异议申请,商标申请人应当积极答复异议审查,说明其注册商标的合理理由,并努力驳回异议人的异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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