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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司商标转让需要哪些准备工作?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23 08:07:24

商标权转让需要做好什么准备?商标权转让就是指生活中已经注册的商标将其所有权进行转让,早前只有成功注册的商标才可以办理转让手续,现在正在注册中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那么,商标权转让需要做好什么准备?

1、对商标权利状态的调查。这包括调查商标是否已经核准注册还是正在注册、商标使用权何时到期、商标是否已被撤消或已过续展期等等,只有查明东莞商标注册的真实性以及其权力状态稳定性,才能进一步了解并决定是否展开商标交易。

2、对商标实际使用情况的调查。详细了解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有哪些、商标是否正在被许可、权利人是否已经超出核定使用的范围等等。另外,还需要知道商标的构成要素可能因作品的独创性而存在著作权,调查这些要素著作权是否也在商标权人手中,避免侵权事件的发生。

3、对商标可能存在风险的判断。了解对方是否有权处置商标权、商标注册在何地有效、甚至包括卖家拿出来交易的商标是否在注册类别、名称、图形等方面都一致等等。此外,还要注意类似商品都在使用同一个商标时,进行交易就不能分割让渡权利;而当原商标权利人在同一商品或服务选项上是有使用两个相似商标的话,也不能只买卖其中的一个商标。

众所周知,商标申请是一项长期且有风险的行政申请,因此在申请时要谨慎。在申请东莞商标注册时,商标局将审核商标局提交的材料。如果通过,将通知它。如果没有通过,将被拒绝。如果没有被拒绝,是否会退还费用?注册代理小编分享了他对此话题的个人看法。

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申请被驳回后,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申请人支付的注册费将不予退还。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与其他人已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者初步认证的商标局相同或者相似,则予以驳回。两个或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相同或者类似商标的,应当初步批准并公告在先商标申请;如果他们在同一天申请,他们应该进行初步审查和宣布。使用先前的商标拒绝其他人的申请,而不是宣布他们。

以上为本公司的注册商标代理,如果拒绝商标注册,则退还商标注册。为了不浪费申请人的时间,公司注册代理会建议您找专业机构,或在申请商标注册前咨询《商标注册法》,以免浪费您的时间。由于上述申请过程中存在各种问题,有时我们的申请人不确定可能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这会增加失败的风险。

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是商标查询的重要步骤,已经被注册的商标在同类别或交叉检索类别就不能再次注册了,为了不白白的多花钱,就没有要把已经注册的商标再次注册。为了广大的中小企业主更好的了解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小编此文希望对想注册商标的公司或个人有所帮助。

1、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的途径目前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有两种途径:(1)通过商标局官网进行查询,在百度上直接搜索商标局官网,搜索结果上标注着“官网”两字的就是商标局官网,直接点击子链“已注册商标查询”就可以进入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2)通过其他第三方商标查询软件进行查询。

2、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那种途径最准确无论在商标局官网查询还是通过第三方软件查询都是可以的,但是那种方法最准确呢?根据多年商标代理人的经营还是建议通过商标局官网进行查询。商标查询需要的结果一定都想要最新的,第三方软件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有一定的滞后性,所有的第三方商标查询软件的数据都来自于商标局官网,第三方软件通过爬虫采集的技术采集商标局官网数据,但是采集过程中商标局官网设置了禁止规则,基本上第三方软件商标数据都滞后一个月左右。

3、查询商标没有相同的就可以注册吗东莞商标注册的规则并不是没有相同的就可以注册,而是没有近似的才可以,至于是否近似请参考《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或者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公司给查询,也可以委托多家代理公司给查询,这样查询结果更准确。

4、查询商标可以注册后找哪家代理公司注册提交只要是商标结果查询可以注册了,找哪家代理公司就无所谓了,因为所有的商标代理公司都是通过商标局来提交的,举个例来说你所购买的产品生产厂家都是一个,哪家代理公司买到的产品质量也是一样的,您一定会选择最便宜的。另外补充一点,所有的商标代理公司资质都能在商标局官网查询到,查询搜不到的就不是正规商标代理注册公司。因此找有资质的商标代理商很重要。

申请专利的好处无需再说,但你可知道在专利被授权以前,专利申请权也是一种可以用来转让的权利?同样可以帮你赚取经济利益!那么专利申请权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转让呢?转让过程中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今天小知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专利申请权转让的两种情形:一种是在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前,设计人可以将自己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第二种是设计人已经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但还未拿到专利授权书之前,可以将自己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

这两种情况的本质都是专利申请权的权利主体发生的改变,不同点是两者发生时所处的专利申请阶段不同。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在什么阶段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双方都要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也许你已经听得晕头转向,接下来就结合一个案例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A和B双方约定,B将其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转让给A,由A自主办理专利申请,B放弃专利申请权;A支付给B专利申请权转让费20万元,其中,合同签约后预付10万元,合同公证后补付10万元;合同签字生效后,即由A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合同还约定,以后不论A在生产中的经济效益如何,B无权再要求A支付报酬,亦不承担经济退回风险。合同签订后,A分两次支付给B转让费15万元,但未按合同规定办理公证手续。B认为A未按约支付转让费,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后来,B申请的专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公告。据此,A向法院起诉,要求B返还转让费15万元,并赔偿违约金3万元。

在上述案例中,A和B虽然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是未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未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所以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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