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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企业商标续展要注意哪些细节?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03 08:52:52

很多人都在说创业,但是不行动。也有很多人已经在筹备创业中,但是在工商改革后,注册公司创业需要哪些条件,又要经历哪些过程呢?下面来聊聊注册公司创业那点事。

工商改革后,注册公司的办理流程:

一: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1.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准备相关材料。

2.准备公司名称及备用名称若干,准备相关材料,填写并递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提交企业设立网上登记数据预审

1.登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点击注册登记--注册用户名及密码--内资--公司--设立。

2.填写名称核准号,根据提示,按步骤将企业信息录入完整。

3.信息录入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4.等待预审确认结果。若预审通过,下载表格;若预审不通过,更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并等待受理结果。

注册公司服务平台实力雄厚,短短几年成立数家子公司。成功服务上百家中小企业,积累了大量的公司注册案例,创立了完善的公司注册流程。我们有正规的工商注册代理资质。有着多年的从业经验及良好的人际关系,熟悉各部门行政法规及审批流程。以“诚信、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青睐。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优惠、更高效、更安心”的“一门式”注册保障服务。

一是省钱。如果专程到北京注册商标,差旅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比起东莞商标注册代理费(每件1000元左右)往往要高得多。更重要的是,如果没有商标方面的知识,在商标查询环节可能花几千元都注不成一个商标(国家商标局注册大厅提供商标注册前的查询服务,每件每次查询费是120元,有些查询了几十个,结果没有一个能通过),商标注册申请表填写后还有不少环节,一旦出错,可能导致驳回等更大损失。

二是省时。如果没有商标委托了代理公司后,从查询、填报直到公告、注册、领证等都是代理公司的事了,可节省不少时间。

三是省心。

商标申请看起来简单,但涉及的专业知识也很多。很多人以为,商标注册代理就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把其选定的商品或服务做到申请书件上,再把书件报到商标局——事实上不少商标代理机构也正是这么做的,因此这项工作属于简单劳动,不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商标注册代理应该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其专业性、技术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环节:

1、商标申请前的预判断。商标是否通过审查取决于审查员,但作为专业代理人应该可以把握一定的审查尺度,即可以给出该商标是否可能通过审查的预判断,对具有较大风险的商标申请给出专业的处理意见;

2、设计出最佳商标注册方案,主要是指导客户选择最佳的商品和服务类别;

3、指导客户在选定的类别中选择类似群组,在选定的类似群组中选择最佳的商品和服务。

4、完成申请书件,并上报商标局。这本是一件程序性的简单劳动,但不专业的代理机构有时会在书件制作上出现问题,导致商标局要求对申请书件进行补正。

上述2、3两个环节是商标注册代理的核心技术环节,也是专业性最强的环节。商标注册是商标保护体系中最基础的环节,也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环节,类别选择、类似群选择、具体商品与服务的选择的好坏决定了一份商标申请的最终质量。

根据《东莞商标注册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并颁布了部门行政规章《商标代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国商标代理行业进行统一管理。

l、商标代理人:为提高商标代理人的素质和代理质量,同时加强对商标代理的管理,《办法》实行考试、考核获得商标代理人资格制度及代理人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两证分离制度。

《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具有法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参加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的,由商标局授予商标代理人资格,颁发《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具有法学硕士以上学历、有一定商标法律工作经验,或者长期从事商标法律教学研究及商标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申请从事商标代理工作的,经商标局考核批准,授予商标代理人资格,颁发《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具有商标代理人资格的人员,在商标代理机构实习满一年,并继续从事商标代理工作的,可以申请取得《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同时《办法》第二十二条还规定:“未取得《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代理或变相代理商标事宜。”

2、商标代理机构:《办法》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组成条件、审批程序作了明确规定。根据《办法》,凡有3名以上专职商标代理人、负责人或者组建负责人已取得《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可以申请成立商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当先将申请书件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获得批准后持批准文件到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申请人已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的,应当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批准文件向其登记机关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手续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后,报国家工商局领取《商标代理机构证书》,并自领取证书之日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为防止非法代理商标行为,维护商标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商标代理秩序,《办法》第三条规定:“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任何机构不得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此外,《办法》还对商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分支机构的设置条件及审批程序、商标代理人和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等作了明确规定。还需要了解专利申请、商标转让等相关事项。

驰名商标的认定经历了由行政制认定到行政和司法双轨制认定的发展过程。目前,商标局和法院都有权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的认定经历了由行政单轨制认定到行政和司法双轨制认定的发展过程。目前,商标局和法院都有权认定驰名商标。

199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实施《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确立了驰名商标认定“主动认定为主,被动保护为辅”的原则,并规定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是唯一有权认定驰名商标的机关。最高人民法院通过2001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和2002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确立了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制度。

至此,我国驰名商标认定结束了行政认定的单轨制模式,正式形成了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并存的双轨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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