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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东莞商标注册的途径有哪些?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7-07 08:18:21

办理东莞商标注册申请时,办理途径有几种?国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各有哪些?申请费用的缴纳方式和金额是多少?我司小编带你来了解一下!

第一,办理途径。国内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自行办理,申请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需要按规定提交相关书件,文件可直接递交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商标受理窗口,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文件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当事人;另一种办理途径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除按规定提交相关书件外还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文件可直接提交、邮寄提交或通过快递企业提交至商标局,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文件送达方式为送达商标代理机构。需要注意的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可以自行办理。

第二,国内自然人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包括:商标注册申请书,需按照规定填写打印,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还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品和服务范围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需提交承包合同复印件。需要注意的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自然人,在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后,可以自行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同一申请人同时办理多件商标的注册申请事宜时,只需要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承包合同复印件。

第三,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必备书件包括:商标注册申请书,需按照规定填写打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一般应提交营业执照,非企业可以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身份证明文件,期刊证、办学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需要注意的是,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后,可以自行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同一申请人同时办理多件商标的注册申请事宜时,只需要提供一份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表处、办事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第四,申请费用。商标注册规费应当在提交注册申请书件的同时缴纳。领取注册证时不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

现在行业竞争激烈,因此对于企业来说无论是专利申请还是东莞商标注册往往都非常重视,而就拿在商标注册来说往往是企业最重视的事情之一,所以今天就来说说企业在选择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时候应该重视哪些细节。

第一,在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很多,很多企业在挑选的时候会先考虑代理费用,而其实既然重视商标注册就是为了快点注册重要的商标并且来抢夺先机,因此挑选广告代理机构的时候先要重视资质,比如选择的代理公司是否备案,又比如公司的资质如何,比如很多成立不久的小公司为了吸引客户价格很低,但是往往小公司的代理申请效率也不是很有保障。

第二,在挑选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时候应该关注其商标代理的量如何,通常情况下代理量高的机构自然审核速度会快一些,就比如申请商标都有查盲期,这个时期已经被申请的商标无法查询,而有实力的代理公司便可以查出来哪些商标已经在审核的列表中等待,这样就不会因为商标相同而导致申请失败,因此代理量往往和公司实力挂钩。

第三,最后还要看的一项标准就是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在北京有没有公司,因为全国的商标申请都要提交到北京的商标局才行,因此选择在北京有分公司或者总部在北京的代理公司自然会提高整个商标注册的效率,而且这也是商标代理公司有实力的一种体现。刚才提到的就是在商标注册时应该如何挑选商标注册的代理机构,而只要在这些方面多留心,并且提前做好功课就可以找到适合的代理机构,并且快速的完成商标注册,在行业中抢夺市场先机。

近年来,商标权人开始重视一种新的商标保护策略商标版权化,即主张自己在先注册的商标标识享有著作权。此类案件近年大量发生,日渐引起业内关注。对此,很多人忧心忡忡:商标版权化保护会导致商标获得全类保护;商标版权化保护会导致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可被撤销的规定沦为形式。因此,商标版权化保护属于不合理的多重保护。

事实上,上述观点并不能成立。首先,商标版权化保护不会造成实质上的全类保护或冲击商标撤销制度。独创性较低的商标标识,文字、图形及其造型大多属于共有领域的范畴,即使被认定为作品,其保护范围仅限于其中个别的独创性要素,不会妨碍他人对商标公共资源的正常使用。

对于少量独创性较高的商标标识而言,在这种商标成为驰名商标前,对其他经营者几乎不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对他人合理获取商标资源造成实质上的不便。基于同样的原因,商标版权化保护同样不会导致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可被撤销的规定沦为形式。因为无论是简单型商标标识还是复杂型商标标识,都不会对其他经营者获取商标资源产生实质上的不利影响。

其次,商标版权化属于双重保护,但知识产权的多重保护本身是合理的。比如,就一张由图案和文字组成的标贴而言,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标贴产品设计;著作权保护的是图案和文字组合形成的作品;商标法保护的是标识与产品来源之间的指向性关系。三者的保护客体是泾渭分明的。因此,商标版权化虽属于双重保护,却不是重复保护或者过度保护。

注册商标转让的程序限制,注册商标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属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将其注册商标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那么注册商标转让的程序限制是怎样的?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转让注册商标是需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协议后,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也就是说,不能由单个当事人自主决定。按相关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都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一份《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而相关申请手续是由受让人进行办理,并且受让人是必须符合商标法相关商标权利人主体资格的规定,即从事制造、生产、拣选、加工和经销商品或是提供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受让人是必须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并且相关条文也明确规定过,若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那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根据其情况的严重性予以处理,直至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局还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转让时,是会受到以下限制:

1、转让注册商标的,其商标转让人若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有注册近似或相同的商标的,那么必须一起进行转让;

2、易导致混淆或导致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会允许其进行转让的,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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