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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做法属于东莞商标注册侵权?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5-12 08:53:11

商标是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别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的标记,是一种可视为感知的标志。商标的背后其实是一个企业的品牌,品牌却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而企业在知识产权的道路,也难免有时候会遇到商标侵权和知识产权维权方面的问题。那我们的东莞商标注册被侵权了应该怎么做呢?同时也要避免侵权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哪些做法是对东莞商标注册侵权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在同一个商品类别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注册人同意,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如果商标本身已经在注册之前被在先使用,按照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中在先使用者的利益也是受到保护的,那在这起诉讼中,应该保护谁的商标权利呢?

《商标法》有明文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一旦在相同或者相近产品上同时存在相同或者近似的注册商标以及未注册商标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有权排斥他人使用容易造成混淆和误认的在先使用未注册商标。然而这只是其中的一种情况,并非所有商标注册者一旦注册商标就可以一劳永逸。

当未注册商标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或者宣传而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在市场上消费者也能够区分商品的来源,且这些都发生在商标被注册之前,在先使用人继续使用商标不会造成误认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就无权禁止在先使用者的继续使用商标。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推广和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迅猛发展。服务水平和专业性都有所提升,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的代理服务都更加专业化和个性化。找专利代理公司来进行专利申请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下面来看下如何选专利代理公司?

1、专利代理专业性专利代理专业性是衡量一家线上专利代理平台是否靠谱的重要维度,具体的衡量指标可分为线上专利代理平台的专利申请概况、专利代理人概况和专利代理售后维权概况三项。

2、专利代理收费详情专利代理收费详情一般是决定企业是否选择一家线上专利代理平台服务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企业事先了解专利申请各项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十分有必要的。

3、专利代理服务内容在企业申请专利遇到一系列困难例如专利申请文件被驳回、专利被他人宣告无效等情况时由专利代理平台是否可以提供帮助。专利申请人可以从这些方面来看是否能帮助您申请专利。

判定专利代理公司哪家好就要从以上三方面来进行,另外专利申请并不是一锤子买卖,其时间跨度长,过程比较繁杂,并且在企业持续发展又提出新申请的情况下,选择一个合适的、舒心的专利代理就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了。

商标之所以有价值,并不是说你成功注册这个商标之后就能为企业带来多大的经济效益,因为注册商标之后还需要经过有效的经营与时间的累积。新注册商标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很多企业选择商标转让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商标转让虽然能省去很多时间,但是商标转让同样存在一些隐患,提醒各企业在办理商标转让事宜时要注意了。   

(一)注意转让商标是否被注销   在一些特殊情形之下,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会被撤销,所以在决定进行商标转让之前一定要注重商标是否被注销。   

1、商标权人连续三年没有正当理由不使用该商标。   

2、商标权人随意改变注册商标信息而未及时备案更改。   

3、商标权人使用注册商标而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等。   

(二)转让商标也许是无效商标   《商标法》明确规定一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   

2、一些标志不得核准为注册商标,如缺乏显著性的标志。   

3、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不予核准为注册商标。   

4、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将被宣告无效等。

商标转让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三)商标权期限长短问题   商标被商标局核准为注册商标之后,自核准之日起计算,商标权人将拥有该商标十年专用权;在专用权期满前一年或六个月,商标权人若没有及时办理商标续展工作,该商标将会被注销。 

商标也会过期,小编提醒您注重商标的期限问题,成功做好得到转让商标后,也不要忘了商标续展的问题。   

(四)商标是否被许可他人   商标质押虽不涉及商标权的变更,但是商标被质押之后,若商标权人没有及时的偿还债务,该商标将会被拍卖或出售,以抵偿商标权人所欠债务;因此商标权人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后,原则上不能再将该商标转让给他人。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商标持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进行商标转让。商标转让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因此企业采取商标转让的方式来获取商标时,需要做到细心谨慎,提高警惕心,以防受让到的是“假”商标。

《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了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仅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对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不适用这个规定;至于那些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已在中国注册的商标的,则明显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也不是这里要解决的问题。

从具体行为看,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侵犯,表现为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将驰名商标制作为商标,摹仿是指照驰名商标的样子制作,翻译是指将文字商标从一种文字翻译成另一种文字;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管机关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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