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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东莞商标注册会被驳回?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5-12 08:49:33

随着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人们越来越重视商标的作用,现在注册商标的难度越来越大。由于各种原因,商标被驳回的情况变得频繁,这时就需要进行商标驳回复审,有些人在选择商标复审和重新注册商标之间犹豫不决,因为他们觉得商标驳回复审流程比较复杂,而且成功的几率并不大。但有些人并不这么认为,今天小编为您详细解读东莞商标注册驳回复审难吗?首先,我们要了解,为什么东莞商标注册会被驳回?东莞商标注册被驳回基本由于以下的原因:

1.商标资源越来越少由于近似商标的问题,含义或排列组合相近的文字商标要被排除,即便加上图形、数字或字母,能用的资源也很有限。(中国近年来的商标申请数量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

2.违反强制规定申请注册商标驳回的原因最基本的就是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注和禁用条款。

3.盲查期导致的近似商标被驳回由于商标局不可能将当天所有的申请注册商标录入系统,能查到的数据一般都是3个月以前的,因此存在一定的盲查期。此种情况下,后申请的商标会被驳回。

4.商标查询不利导致近似商标被驳回由于商标申请人没有办法详尽查询近似商标的所有内容,不免有遗漏的现象发生,不能被排除的近似商标在申请时会被商标局驳回。既然商标被驳回了,为何还要做驳回复审?做驳回复审,其理由在于我们将有机会把商标成功的注册下来!

(1)做驳回复审,就多了一次交流的机会。商标都由人来审查的,每个人的思维,对于同一件商标,有些人就认定近似,有些人认为不是近似。对商标局驳回理由不服的,可以向商评委全面阐述自己的理由及观点。

(2)商标申请时,审查员是商标局的人,而做驳回复审,是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的,后者更多的考虑商标实际使用情况!

(3)若你的商标已经投入生产使用,不将商标申请下来,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损失,而驳回复审就是唯一的途径。

(4)驳回复审可大大缩短取证时间。有些商标复审很容易成功,自复审裁定下达之后,很有可能在一年内即可领取《商标注册证》,而重新申请,将耗费更多的时间。商标驳回复审,将有不小的几率获取成功,所以建议大家做驳回复审,争取机会;但若失败了,法院撤销商评委驳回复审决定的可能性很低,则不建议就被驳回复审的裁定再向法院起诉,当然也有一定的几率成功。如果法院也维持原判的话就证明这个商标彻底注册失败了,商家想要获得商标,只能选择商标转让,或者重新申请注册其它商标。总结商标一旦被商标局驳回并非无解,这并不意味着商标就此被判了死刑,只要理性分析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并采取针对性的抢救对策与措施,是可以让商标起死回生的!

商标使用许可需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根据有关解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商标局备案,主要是为了方便商标局对全国商标使用许可情况进行管理,规范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情况,要通过商标公告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了解商标许可使用真实情况,以选择消费商品。  

2、许可他人使用注册丧彪,许可他人对被许可人的商品质量负有监督义务。在商标被许可他人使用的情况下,私用同一商标的商品会有不同的来源。为此,商标法要求商标注册监督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以防止许可商品质量低下,损害消费者利益。基于同样的原因,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商标的质量品质。

3、经营许可使用注册商标,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字和商品产地。在商标被许可由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使用同一商标的商品会有不同的来源。对此,消费者应当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另外,即使不同提供者提供的商品有相同的质量,当商品来源确实不同,对于商标的区别功能有所损害。基于此,也被要求被许可人标明其名称和产地。

假冒商标注册罪严重吗?假冒商标注册罪严重的,假冒注册商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何认定假冒商标注册罪严重不严重?

根据我国刑法第213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程度是区别假冒商标注册罪与非罪的关键,只有当行为人的情节达到一定程度才作为犯罪处理,否则则按一般的侵权行为处理。在认定情节严重时,按照《知识产权犯罪解释》第1条规定属于刑法第213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有以下几种: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超过三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超过两种以上,并且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三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超过二万元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情形。该解释对“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规定有: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二十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超过十五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超过两种以上,并且非法经营数额超过十五万元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超过十万元的;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情形的。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非法经营数额”与“违法所得数额”在界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罪与非罪的重要作用,对两个概念的准确理解是判定“情节严重”的前提。除“非法经营数额”与“违法所得数额”以外,还有其他客观因素来决定“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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