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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标注册查询途径有两种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5-06 08:47:50

东莞商标注册申请途径有两种,分别是申请人亲自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申请和申请人委托专业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进行办理。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

东莞商标注册查询途径有两种:商标注册申请人亲自到商标局进行办理和商标申请人委托专业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进行办理,申请前的查询,是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步骤,其查询结果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它可使商标注册申请人做到心中有数,减少盲目性,降低商标注册风险,故在大大减少费用开支的同时,争取更多的申请时间。

东莞商标注册查询同时也可以发现商标抢注等现象,商标抢注是一个普遍现象,如果某个商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产品销路也不错;就很有可能被其它人抢先以自己的名义注册。及早进行商标查询,对于发现商标抢注,减轻、避免及挽回损失,具有重大意义。如果通过查询得知抢注商标尚在申请阶段,还未获得注册,就可及时在异议公告期间提出异议。

否则,抢注商标注册后再申请撤销就会麻烦得多。因此在已使用或打算使用商标的国家进行商标查询对于及时发现商标抢注进而采取措施防止、制止乃至夺回被抢注商标是非常重要的。注册商标如何申请?首先,必须向适当的国家或地区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该申请书中必须有一份申请注册的标志的清晰图样,包括任何颜色、形状或立体特征。

该申请书中还必须列出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服务的清单。该标志必须符合若干条件,才能作为商标或其他类型的标记受到保护。该标志须有显著性特征,使消费者能将其作为识别某具体产品的标志加以区别,并与识别其他产品的其他商标区分开来。该标志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也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公共道德。最后,所申请的商标权不得与已经授予另一商标注册人的商标权相同或相似。这一点可以通过国家局的检索和审查,或通过提出相似或相同权利主张的第三方所提出的异议,予以确定。

申请国际商标注册有什么好处?随着企业的不断成长和市场的不断延伸,国内企业的许多产品或服务已经走向国际市场。然而,在开放国际市场的同时,许多国内企业也面临着诸多风险,其中商标侵权的概率***。为了避免这种风险,建议企业申请国际商标注册,那么国际商标注册的好地方在哪里呢?

商标权的取得在国内外是不同的,因此商标权具有地域性特征。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根据其商标法或者该地区的商标条约授予的商标权,该商标权仅在该国家或者地区有效,对该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没有约束力。虽然也有一些商标国际组织和一些商标区域组织,如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欧盟商标注册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登记,这些组织不可能没有商标的地域性。因此,企业要进入国际市场,就必须对其商标进行国际注册,国际商标注册有很多优势:

好处1。受国际市场法律保护:商标权受地区限制,即在一个国家/地区批准的商标权仅在该国家/地区有效。比如五粮液商标在中国注册后,还需要在韩国、智利等销售国进行注册和保护,才能在这些国家获得法律保护。

好处2。国际商标注册的好处可以防止商标的长期使用被他人(包括竞争对手、海外经销商或其他利益相关方)注册,不得不与他们高价合作或被迫重建新品牌。

好处3。避免在国外无意或被动侵犯他人商标权,造成巨额赔偿。

好处4。大多数国家/地区的商标注册时间较长。提前注册涉外商标有利于实施出口保护和市场战略。为了避免产品急需出口,却没有国际注册商标的尴尬局面。

好处5。树立品牌形象,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塑造国际品牌。

例如,“海尔”商标可以在国际注册后进行宣传,以赢得消费者的更多信任。优势6。国家对出口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有专项资金补贴等优惠政策。如财政部、商务部联合提供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发展基金。为了成功拓展国际市场,有效占领国际市场,中国企业必须首先获得商标注册。国际商标注册有许多优点。保护商标,就是保护企业的利润来源和可持续发展。一般外国公司在进入他国市场前,首先申请注册商标。确认商标注册权后,其产品将进入该国市场,以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问题。在即将进入的国家中,首先将进行商标注册,这将为今后的品牌推广奠定基础。

近似商标是商标法上的一个概念,是指:是指两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后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或者其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或者其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审查标准;

(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对比,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中分别进行。

(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4)商标使用在所对应的产品。近似商标的审查(一)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商标由一个或两个非普通字体的外文字母构成,无含义且字形明显不同,使的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产生误认的。

2、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外文字母构成,顺序不同,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无含义或者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三)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四)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的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是近似商标。但首字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的含义不同,要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五)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没有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容易产生误认的,判定其为近似商标。但首字母发音及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六)商标文字字形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七)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但含义、字形或者整体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八)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九)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十)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最高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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