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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标注册非常重要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5-02 08:52:22

现在每个人对东莞商标注册都有一定的了解,也有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许多公司已经了解了商标注册的重要性。东莞商标注册非常重要,但并非所有人都能轻松完成。由于商标注册是一种专业应用,因此在早期评估商标非常重要。如今,有很多注册,所以今天我们谈论东莞商标注册。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不是100%,注册期限很长。因此,公司注册代码建议您为商标注册支付这些费用。永不保存! 

无法节省01代理费

在商标注册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自己处理。另一种是委托已经向商标局申请处理的商标代理。 

申请人是在线申请商标注册,还是去商标局注册大厅,在北京商标局之外设立的商标审查与合作中心,或者去商标局委托当地工商和市场监督部门设立商标注册的商标接受窗口,您需要申请。人们具有很高的商标知识。

一旦由于缺乏专业知识而导致商标申请失败,将会给申请人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移交给代理机构后,他们不仅可以提高商标注册的效率和成功率,节省处理时间,还可以为您提供全方位的专业建议和服务,以使您的商标更加安全。

02商标续展不能省钱

该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如果要使用商标,则必须对其进行续签。但是,需要支付续期费用,而且费用也更高,这比重新注册商标要昂贵。一些商标持有人很幸运地认为商标局不会续签商标。这个想法是极端错误的! 

如果注册商标过期,需要继续使用,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在此期间无法处理,则可以延长六个月。 

如果不续签商标,商标局将认为注册人自愿放弃使用该商标的专有权,并取消其注册商标。因此,商标续展的钱确实没有节省!

商标注册想要获得商标,那么这笔钱就无法节省。商标注册的重要性应为所有企业所了解,因此,如果您要注册商标,则必须尽早进行,如果您不了解商标注册的相关知识,那么找到商标注册机构会更加令人放心!

一直以来,营业执照丢失或者损坏需要补领补发的时候,都需要申请人在报纸媒体上刊登原执照作废声明。而登报一次费时费力还要花费登报费用,让很多企业费心。但是从2018年9月开始,营业执照丢失就不需要再登报公示了。自2018年9月起,营业执照丢失或者损坏的企业无需在报纸媒体上刊登作废声明,只需要按照自主公示、自负其责的原则,直接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栏目自行进行公示即可。而整个公示过程完全自主操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公示操作的流程如下: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2、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3、点击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填报信息,点击保存并公示根据页面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营业执照副本编号即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括号内编号,详见营业执照副本公告发布完成后,申请人还需要及时前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补照手续。另外要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暂不支持网上公示。随着如今“互联网 ”工作模式的大力推广,网上公示使得申请人补办营业执照更加方便快捷,但是还是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营业执照,最好不要丢失或者损坏哦!

近有客户打电话咨询,说之前注册的已经好几年的商标一直没有下发商标注册证书是什么原因。因为商标不是在我们代理注册的,所以今天和大家稍微的讲一下,关于商标注册证书没有下发的原因:

1,先查询一下是不是商标已经注册下来,在商标局的网站上是不是已经有授权期限。如果有,那说明商标是有效的,已经授权了。

2,咨询以前的代理公司是否已经收到商标注册证书,受否已经邮寄。

3,商标注册的时间一般在15-18个月,如果遇到商标异议或者商标驳回复审等程序商标的审查时间会延长,所以,可能是因为做了这些程序,商标注册证书还没有下。

4,商标是无效的,没有注册下来。这种情况之前商标局一定也会下发文件,什么原因没有给通过。所以,这个问题要和以前的代理或者自己的负责人去交接一下。现在商标局的注册证书慢慢的开始下发了,商标证书也改版成新版的,所以,大家不要惊慌哦。如果真的是商标已经授权,但是商标的证书现在没有,可以考虑一下商标的注册证书补证。

商标注册公司告知大家,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在我国,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公司告知大家,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

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且在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商标注册公司在此提醒申请人,申请的商标一定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否则很可能会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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