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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注册的疑问解答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22 08:22:21

东莞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很多朋友都会遇到一些疑问,而且在短时间内没得到专业权威的解答。今天小编就根据客户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来为大家做一个详细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关于商标注册的疑问解答:

一、能保证商标注册绝对成功吗?不管是国内商标注册,还是商标注册,近似商标的查询都存在着3个月的盲目期,另外加上商标近似判断存在个人主观性的问题,因为没法保证百分百注册成功。

二、彩色商标和黑白商标有什么不一样?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之后,不能随意篡改商标名称或者是所有人,不可以改动商标包括,商标的名称,商标的颜色,商标的注册人,商标的地址等等,否则就会收到处罚或者是注销其商标。如果商标在注册的时候,用的是彩色商标,那之后的使用过程中,就必须用原来注册的商标的色彩进行使用,而黑白商标,由于是默认的,不指定的颜色,所以在实际使用可以不限定颜色。也就是说,黑白的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是可以变化不同的颜色的(国际上的规定也是类似的)。

三、一个商标可以在所有商品上都使用吗?并不是注册一个商标就在所有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都获得保护的。我们国家将商品或者服务分成45大类,其分类标准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类表》。在商标申请的时候我们就必须选择相应的商品或者服务。所以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应该选择自己正在使用的或者将来准备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进行注册。

四、商标授权后能保护多久?商标获得授权后,有效期一般是10年,从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可以选择商标续展(一般是期满前6个月,我国现已修改为期满前12个月),如此循环,你可以保证你的商标一直有效下去。

五、商标别人已经申请了,我还能申请吗?如果他人已经申请了某个标示(包括文字、图形等等),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你就不能再进行申请注册了。

代理商标注册为您分享以下内容。

一、一些企业在经营范围前后不注意多个行业同时经营。此时,业务范围内的个业务项目属于行业,而税务局的选案指标往往是指行业层面,排列顺序错误,并谨慎承担损失。  

二、分支机构随机填写分支机构表格。由于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总行的经营范围。因此,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但是,企业设立子公司,其经营范围不必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由于母子公司之间经常相互提供服务,总行应增加商业服务业等业务的经营范围,子公司应增加向总行提供服务的业务范围。  

三、对不考虑申请核收的新办企业,应当避开不允许核收的经营范围。【案例】B公司新成立的公司拟申请核查和征收。财务人员办理工商登记时,增加了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的业务范围。税务机关在申请批准时表示,专利代理机构无法核实征收情况,贵公司不符合条件,B公司只能默默地取消公司的设立,拟核查托收的企业应更加注重对经营范围的审查,避免出现国税函[2009]377号规定的未核查托收类型。  

四、经营范围越大,因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而据实开具发票,或代税务局开具发票越好。为了省事,财务人员把所有能想到的业务范围都写了出来。但有些企业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五、业务范围越广越好。各行业的共同经营范围将在网上公布。这种帖子可以在参考的情况下看到,不要全部照搬,即使对于同行业的企业来说,他们的经营也大不相同。以增值税为例。混合销售,按主营业务确定税率。

对于同一混合销售业务,不同主营业务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同。在确定主营业务时,业务范围也可以作为参考。经营范围要突出公司主营业务,避免多纳税。有很多干的东西。如果你认为它们有用,不要忘记收集或转发它们。下次你需要的时候会更方便。

商标是区别于同类商品的重要标志,关系到一个企业未来的发展。商标注册公司来给大家讲解,企业在注册完商标后,在使用的过程中会出现的误区。商标是区别于同类商品的重要标志,关系到一个企业未来的发展。企业在注册完商标后,在使用的过程中会有哪些误区呢?商标注册公司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1、先使用,后注册 我国在认定商标权属问题上,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即商标的专用权归属于依法首先申请注册并获准的商标申请人。 部分企业或个人急需使用商标,可能会“先使用,后注册”。“先使用,后注册”的隐患是:虽然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但如果出现商标纠纷,法律将保护“注册在先”一方的合法权益。 

2、法人注册,公司使用 “法人注册,公司使用”是企业在注册、使用商标时很容易陷入的误区,表现为商标是由法人代表申请注册的,但却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由公司无偿使用。 如果该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出资成立并运营,一旦法人代表撤资“单飞”并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或者是法人代表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额的商标许可使用费,公司将会蒙受巨大的损失。建议目前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赶紧将商标转让到企业名下,免除后患。 

3、超范围使用 超范围使用,也是企业在日常商标使用过程中极易犯的错误。商标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使用,超范围使用的部分必须重新注册,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 超范围使用商标的隐患:一是商标使用不受保护;二是既有可能存在侵权情况,一旦发生侵权,所要承担的责任那就可大可小了。 

4、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信息 商标的字体、图案、注册人名义、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后,商标申请人不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也是我们在商标使用中存在的误区之一。这些商标申请人认为:“商标是我的,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然而,商标注册信息改变后不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商标有可能会被商标局撤销。 

5、商标使用许可不备案 所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理解就是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许可人再次将商标许可给第三人使用,第三人对商标已授权给他人使用的情况并不知情,则原许可使用合同不能约束其使用该商标。 企业在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去商标局进行备案,否则今后一旦出现于商标许可有关的纠纷时,法律会站在无过错方,会支持无过错一方的诉求。

 6、商标注册成功后就万事大吉了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一些企业可能因疏于管理,注册商标到期后未做续展而被商标局撤销。这也是我们在日常使用商标中存在的误区之一。为了更好的保护商标,建议大家委派专人对商标进行管理,及时为即将到期的商标续展。希望大家能在今后注册、使用商标时避免陷入这些误区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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