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商标注册新人会遇见哪些问题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10 08:33:22
东莞商标注册新人肯定是会碰到很多的问题,所以,也会让原来的盘算注册商标的人遭受到捉弄,毕竟很多人在注册的时候是会撞见一些新的问题,这个时候就要注意了,今天就针对这几个方面举办分析,也防止更多的人举行骗取钱财的举止。商标如果是出现不盘查就注册的状况这个其实就是关于商标注册之前的事情了,有些代理记账公司就会采纳这样的事情,他们就不会选取商标盘问情景,就是会径直给客人举办注册,但是这个就很容容易出现商标被驳回的处境,这也是因为找了不靠谱的代理机构,还是要示意的是在交给代理记账公司的时候,还是可以自己到商标局实行查问。
利用低价钱吸引注册人这个是很容易就掉进去的一个坑,用正常的思维来看商标注册本来是须要花费很多时间,所以,如果是想要花费低价钱而注册成功,这肯定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这毕竟要在内中花费很多的时间。有些代理机构虽然是会选用低价钱招揽客户,但是在过程中还是在企业当中收取其他的费用。称所用的商标也是必须要注册但是这个肯定就是谣言了,在此类问题发生之前是必须要明白那种商标是必须要注册的,一般都是关于香烟和药品才是必须要注册的,其余的商标都是不用注册的。
当然了,这个还是供给了解清楚的,但是为了以后更好的发展,还是可以尽量举行注册商标,这也是为了保证各自的权益。愚弄企业商标会马上被抢注必要立刻注册才行有些代理记账公司就会采用一些恐吓的手段,指点商标注册人要是还不注册就会被别人抢注,这个时候商标注册人就会着急了,也是解说要是还不注册就会受到法律制裁,这也是一种心理暗示。这个时候骗子就会乘虚而入,让你去他们的代理机构,也就阐明可以商标申请了。
上面几种还只是他们的套路之一,所以这些基本的套路还是要明白,还是会给你们的商标申请过程中有一定的帮忙,还能给你们给商标注册供应更好的解决方案。不能盲从相信不靠谱的代理记账公司,一定要找优秀的代理记账,这样才能在商标注册上面少走弯路。
什么是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答: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或其授权的人将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使用费的行为。许可使用后,许可人并不丧失商标权,被许可人只取得使用权。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期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什么是驰名商标?答: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什么是广东省著名商标?答:广东省著名商标是指在广东省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为相关公众所知晓,并根据《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予以认定的注册商标。
近似商标是指在同种行业或同一类别的同一项目的两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相似,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商标。
例如:两商标中的图形相似、一图形商标与另一组合商标中的图形相似、一文字商标与另一图形商标所指同一事物、两商标的图形虽不近似但文字读音相同并无法区别其所指事物的、两商标虽然使用不同的文字但其含义相同的、商标设计思想和色彩相近,且整体观察容易混淆的商标。
企业在现有使用的注册商标基础上,进行保护防御性商标注册,是其中较常用的手段之一。企业在现有使用的注册商标基础上,进行保护防御性商标注册,是其中较常用的手段之一。
防御商标是指较为知名的商标所有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原商标为主商标,其余为防御商标。在注册防御性商标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商标构成要素是否具备独特的显著特征。由于防御商标需要在多个不同的非类似商品或服务的类别中进行注册,如果商标缺乏独特的显著特征或者显著特征较弱,则很有可能在某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中已有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注册在先而无法注册,即使获准注册,也极有可能因自身先天不足,而无法对主商标起到防御保护作用。
(2)商标法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有面临被撤销的可能。注册防御商标的目的,并非是要立即使用这些商标,而是限制他人在某些其他相关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注册与主商标(被防御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起到一定的防御保护作用,同时又能为未来企业发展预留“伏笔”。所以,注册防御商标时必须考虑到如何“使用”商标,否则就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了。从实质上说,商标法所指的“使用”涵盖的范围非常广。
事实上,除了商标注册人已不存在或商标已被废弃的情况外,一个有用途的商标因“未使用”而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撤销的先例是极少的。根据商标法,商标专用权的范围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它不涉及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从本质上讲,商标侵权行为一般仅限于有竞争关系的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和服务,在无竞争关系的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一般不构成侵权。
因此,在现实的市场活动中,常常有人有意或无意地利用了这一点,他们不想自己付出辛勤努力,而是随意复制或模仿他人具有独创性的商标,尤其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使用或注册在与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之外的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企图借用知名商标品牌多年苦心经营而形成的影响力“搭便车”,以欺骗公众,获取不正当竞争的利益。这种“克隆”商标的现象是在当今市场活动中较普遍存在的,它极有可能引起消费者对商品出处或企业的混淆,严重影响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信誉或企业信誉。
对于这一类商标被不正当“克隆”的现象,对此相关法律法规已有相应的规定和特殊保护措施,但是它仅限于“被公众所熟知”的知名度较高、显著性较强的商标,而且其“知名度和显著性”程度的具体定性除了已被国家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的“驰名商标”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针对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因素判定。而对于知名度尚不高或尚无法确定的商标来说,则无法保护。因此,注册防御商标对一些商标具有独创性、宣传广告投入巨大、力求创立驰名品牌形象的企业来说,具有实质性的战略意义。
上一篇:企业如何自己申请东莞商标注册
下一篇:东莞商标注册时名称选取的重要性
最新文章
- 东莞字母商标续展全的要点与注意事项[ 2025-01-10 ]
- 东莞企业商标申请操作与后续管理篇[ 2025-01-10 ]
- 东莞证明商标注册技巧深度解析[ 2025-01-10 ]
- 东莞集体商标续展流程全面指南[ 2025-01-10 ]
- 东莞文字商标续展的全面解析要点[ 2025-01-10 ]
- 东莞文字商标转让中不可忽视的要点[ 2025-01-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