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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与商标注册的区别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14 08:46:05

有的人认为自己已经申请了营业执照,就不用再注册商标,这是目前对商标注册的最大误解。营业执照是在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只要在当地没有重复的就可以批准。而商标是全国统一审查,一经注册,全国都享有专用权。商标权明显更大一些。二者完全不能等价,性质也完全不同。接下来跟随东莞商标注册来了解营业执照与商标注册的区别。

商标是你的商品或服务上所用的标志,营业执照是指你经营主体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是你进入商海和其他商业主体竞争的资格,商标是你的产品或服务进入流通的要件。商标分使用商标和注册商标,使用商标不具有排他性,注册商标具有专用权具有排他性,不注册也可以作为商标使用,但使用中易发生风险。

营业执照的名称可以近似,不能相同,但商标在全国范围内连近似也不行的。营业执照是你进入商海的资格证明,相当于你商业的身份证,是区分你和其他商业主体的。商标是你产品和服务直接面对相关公众时对方识别的标志,主要是区分你的产品或服务与他人产品或服务的,(就是区分你的产品和别人的产品,你的服务和别人的服务的标志),在市场流通经营的产品或服务,相关公众和相关消费者在是否选择你的产品或服务是根据你的产品或服务标志进行直观判断和评价的。

我们买东西一般是根据商标买的而不是通过识别企业购买的。一般买东西最直接的就是看哪个牌子的,而不是这个是哪个公司生产的东西。商标可以是企业字号、企业名称,也可以是其他具有显著性的标志。一个企业可以有很多商标但只有一个营业执照。你的产品可以一个产品一个商标,也可以所有产品都主用一个商标,按照产品不同做成不同的系列......或者注册使用等级商标,甚至是一个企业使用多个完全不相关的商标都是可以的。

很多客户一直比较着急,关于4月底之后注册的商标一直未下发受理通知书。很多客户都比较着急想找到一个比较快的方法拿到受理通知书,但是受理通知书只有北京商标局一个部门下发,其他部门或者科室没有资格下发商标的文件。商标局自14年5月1日起实行新的商标申请后台,商标局内部系统一直在升级中,虽然已经将近3个月,但是一直没有升级好。什么原因没有升级好?这个谁也不知道。

商标局没有给一个确切的或者是大概的时间说什么时候能弄好,每次我们代理公司打电话咨询的时候也是被搪塞,各位客户也可以自己打电话咨询,如果不相信我们。商标局的电话也都是公开的,谁都可以打。商标申请的程序也是公开的谁都可以查到。所以,请大家谅解,不是我们不给你发,是商标局没有下发相应的文件,我们又不能给你造一个假的出来。商标证书近期的也没有下发,自从4月底之后商标证书和商标受理通知书都没有下发,所以,各位请耐心等待。我们也着急。一有消息会及时通知大家。望大家谅解!

如何避免已注册的商标被他人撤销?品诚来帮您! 商标如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就有可能被他人申请撤销,工商局通常不会主动查处,但如果刚好有人想注册你的那个商标,则有可能会向商标局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的商标的请求。针对这个问题,你可以这样做:商标注册成功后,无论是否以使用为目的,都要适时的“使用”商标,并将该使用证据保存下来,以防他人申请撤销。 什么才是有效使用呢?如何保理使用商标的证据? 

1、商标的使用如何界定? 商标的本质属性就是用于区分不同商品的来源,因此如果在商业活动中商标起到了这种作用就应当视为商标的使用。其表现形式一般为将商标使用在商品、商标的包装、交易文书,商标宣传、展览等商业活动中。

2、商标使用证据如何保留? 

(1)商标的使用人。商标所有人或者被许可人对商标的使用都视为该商标的使用,当然被许可人使用的证据需要辅助提供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2)商标的使用时间。如果有人对你的商标提起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那么你提供的证据必须卡在该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之日的前三年内,超前或过后都不算有效证据。因此,如果你的商标每闲置二年多就需要使用一下,并保留好证据,这样就不怕别人提撤销三年不使用了。

(3)商标的图样。商标是区别商品来源的标记,因此,商标的使用自然离不开商标图样本身。你提供的证据必须能够清晰的体现该商标的图样,好使用商标和注册商标是完全对应的,当然,如果整体显著识别部分没有改变,在法律上也应视为对注册商标的使用。

(4)使用地域。商标保护具有地域性,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只能在中国领域得到保护,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只有在中国领域使用才视为商标的使用,所以在准备使用证据时一定挑选在中国领域内形成的使用证据。  

“驰名商标”是商标领域的最高殊荣,认定“驰名商标”是有严格要求的,其申请的难度也非常之大。“驰名商标”是商标领域的最高殊荣,认定“驰名商标”是有严格要求的,其申请的难度也非常之大。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目前有三条途径: 

1. 通过商标异议案件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商标异议是在商标经过初步审定后公告期内,还没有被注册之前,当事人认为其商标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应当获得注册的反对意见。认为自己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商标权人以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名义提出异议,如果经过审查符合驰名商标的标准,商标局可以在认定驰名商标的基础上驳回由别人正在申请的商标。 

2. 通过商标争议案件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商标争议和异议是不一样的,对未获得注册的商标提的反对意见是异议,对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提的反对意见就是争议,争议和异议一样是有期限限制的。 在商标争议中和商标异议中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道理是一样的。依照商标法及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此时,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3. 在商标管理案件中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商标管理主要体现在商标侵权行政管理上,主要由各地工商局执行。商标侵权有很多种形式,有的明目张胆,就是直接就用名牌的商标,构成侵权是没有问题的;有的打擦边球,模仿名牌商标,有意让消费者混淆,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需要具体分析。

如果是驰名商标,那么它的保护范围要广得多,对普通商标不构成侵权的,对驰名商标却可能构成侵权,那么是不是驰名商标就很关键。有了这个途径,就可以在案件查处的过程中,主张自己是驰名商标,从而完成驰名商标的认定。

通过以上说明,驰名商标的认定可以通过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等行政部门完成,也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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