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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觉得东莞商标注册很麻烦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31 08:57:28

很多企业觉得东莞商标注册很麻烦,不仅需要很多时间,而且还需要花一定的钱,成功率不到百分之一百。然而,在中国屡屡发生的商标侵权新闻也使得许多企业甚至是旧字号开始重视国内商业标准,但它只在国内,对海外商标并不十分重视。

但近年来,我国许多知名品牌率先在国外注册,并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例如,联想想把市场拓展到海外,但由于之前没有做好商标注册,它的商标已经在国外多个国家注册,但无奈之下,它不得不将传说改为联想,可以说已经放弃了前期。商标价值200亿,日本的狗不诚实商标被他人抢夺,科隆被抢夺新加坡等,许多海外商标被抢夺,一方面限制了企业的海外发展,增加了一个商标。另一方面,它也被卷入其中。选择的困境是注册一个新商标,开始一个新的品牌计划,或者花很多钱去买,等等,所以有一个大的计划,公司注册一个好的海外商标以备不时之需。

1、境外商标注册,是指可以进入境外市场,获得海外市场销售权,享受当地法律保护,享有商标专用权。

2、在注册境外商标时,国家海关进出口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海关扣留和没收货物。

3、当许多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他们将开始考虑品牌计划,促进以商标为主要品牌的宣传,并注册海外商标,这将有助于创造国际品牌,并为品牌计划打下深厚基础。

以上是注册境外商标的利益和条件,在实施境外商标注册时,应注意各国商标法、注册程序、材料等的注册原则。国家商标注册T支持企业和个人注册,但成功率低,花费时间多,商标代理机构更专业,注册商标成功率较高。记住,商品是不动的,商标是第一位的!

注册公司流程对于外行人来说,步骤繁琐,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是多种多样,注册公司的第一步就是核名办理营业执照,这也只是刚刚开始。那么取得营业执照之后,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本章注册公司就为大家详细介绍取得营业执照之后的办理事项。

1、刻制印章公司注册完成后,要经营,首先需要有印章,通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对于进出口企业,还需要有报关章。

2、地税申报向地税主管登记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和税种核定。只有进行过地税报道的企业,才能进行地税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

3、国税申报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道登记。只有进行了国税登记的企业,才能申请税控器、开具发票等工作。同时,只有进行了税务报道的企业,才能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纳税款。

4、申请发票税务报道的公司,可以向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申请税控器和发票。只有申请了税控器和发票的企业,才能对外开具发票。

5、办理社保按照社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聘用员工后,必须为员工申报社保。需要申报社保的企业,首先为该企业在社保中心开具社保账户,然后再在该企业社保住户明显,增加其员工个人社保。

6、纳税申报公司成立以后,需要及时进行纳税申报,根据税种的不同,分别需要进行月报、季报、年报。

7、工商公示公司成立以后,需要及时进行工商公示活动,并且每年6月底之前,要对前一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年度申报。

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受理申请人提出的专利申请后进行的审查,主要是审查申请人是否提交了专利申请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以及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

因此,也有人将初步审查称之为“形式审查”,但这种说法并不是十分准确,因为,在初步审查中,虽然主要是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具备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和简要说明等专利申请文件,以及这些文件是否跟法定的格式一致,但是除此之外,还会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例如明显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是否明显不符合充分公开发明创造的规定、申请人是否有权在我国申请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等内容。

经初步审查,如果申请文件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并且不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的专利申请,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员会发出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指明公布所依据的申请文本,之后进人公布程序;对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审查员会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如果申请文件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并且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会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守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是经国家商标局、工商局审核批准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公司有优秀的商标、专利资深顾问及专业律师团队;公司专门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商标注册,专利代理等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商标法》第57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提出诉前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当向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证据可能涉及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申请人提供保证、抵押等形式的担保合理、有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确定担保的范围时,应当考虑责令停止有关行为所涉及的商品销售收益,以及合理的仓储、保管等费用,停止有关行为可能造成的合理损失等。

在执行停止有关行为裁定过程中,被申请人可能因采取该项措施造成更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追加相应的担保。申请人不追加担保的,可以解除有关停止措施。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裁定所采取的措施,不因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而解除,但申请人同意的除外。人民法院接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责令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申请后,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书面裁定;裁定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裁定,应当及时通知被申请人,至迟不得超过五日。当事人对诉前责令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十日内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人民法院采取停止有关行为或者保全证据的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裁定采取的措施。申请人不起诉或者申请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被申请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申请人赔偿,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起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处理。

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终审法律文书生效时止。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停止有关行为的具体期限;期限届满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及追加担保的情况,可以作出继续停止有关行为的裁定。

商标的重要性,我相信每个人都知道,一方面是为了促进与产品/服务来源的差异,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护自己商标的权益。所以很多企业也会有疑虑。为什么商标代理在注册国内商标时总是劝说注册海外商标注册海外商标有什么好处,现在让我们一起分享知识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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