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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标注册的一些基本的知识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29 08:54:59

东莞商标注册是有风险的,所以在准备注册商标之前,东莞商标注册的一些基本的知识还是需要了解一下。

1、申请人在填写东莞商标注册申请书时,应当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地址。

2、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经形式审查认为手续齐备、填写规范的,一般在三个月左右以挂号邮寄方式寄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东莞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4、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提出异议的,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异议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5、在不发生申请补正、被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一件商标从申请到领取《东莞商标注册证》大约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

6、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行为的查处。

7、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迟延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原注册人想继续拥有该商标专用权,则须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怎样申请企业商标,具体流程是什么?提到商标,可能企业者对它并不陌生,商标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价值,一提到企业品牌用户就能想到企业的产品与服务,这就是商标的意义所在,如果有人问我,想要注册商标,要去哪里办理?实际上东莞商标注册在哪里办理,以不同身份申请,可选择的办理途径有所不同。

一、如果您是国内自然人申请东莞商标注册(1)是自行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办理、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2)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3)注册账户,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东莞商标注册申请。

二、如果您是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东莞商标注册(1)是自行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办理、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2)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3)注册账户,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东莞商标注册申请。

三、如果您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东莞商标注册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四、香港(澳门/台湾)公司申请东莞商标注册在大陆没有营业所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企业在大陆申请东莞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五、港澳台居民东莞商标注册在哪里办理港澳台居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港澳居民、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台湾居民,可以自行办理。东莞商标注册可在国家商标局办理,也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虽然东莞商标注册都是在办理,但如果您对商标申请程序不是很清楚建议您还是委托代理机构为您办理,因为作为商标代理机构,他们具有更专业的办理优势,并且能为您节省不必要的时间,降低注册风险,提高注册成功率。

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需要哪些材料?(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名单。(三)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如果采用邮寄办理的方式,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如果工商营业执照未注明详细经营范围,需同时提交公司经营范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注: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如果采用在线办理的方式,需上传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经营范围)彩色扫描件。

二、商标代理机构变更需要哪些材料?(一)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表。(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名单。(三)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如果采用邮寄办理的方式,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如果变更商标代理机构名称,需同时提交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注: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如果采用在线办理的方式,需上传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如果变更商标代理机构名称,需同时上传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的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彩色扫描件。

三、商标代理机构注销需要哪些材料?(一)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备案/结算表。(二)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注销登记通知书、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三)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四)授权委托书。(五)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四、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变更的申请方式有哪些?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变更的申请方式有三种:直接递交、邮寄办理和在线办理。

五、商标代理机构注销的申请方式有哪些?商标代理机构注销的申请方式有两种:直接递交和邮寄办理。

六、采用直接递交的方式如何办理?如果采用直接递交的方式,在商标局东莞商标注册大厅专门受理窗口办理。

七、如果采用邮寄办理的方式如何办理?如果采用邮寄办理的方式,备案材料寄送至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收件人:收文科,邮政编码:100055。

八、采用在线办理的方式如何办理?(一)新登记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备案业务,可进入“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点击“我接受新版(2017版)”,点击右侧的“代理机构备案申请”,在线办理。(二)已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备案业务,可进入“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点击“我接受新版(2017版)”,从“用户登录”进入,在线办理。如果没有数字证书,无法采用在线办理的方式进行商标代理机构变更。

九、在线办理时出现收不到验证码的问题,如何解决?在线办理如果出现收不到验证码的问题,请尝试按以下步骤解决:(一)查看向我局报送的电子邮箱是否填写错误。(二)查看电子邮箱的垃圾箱或草稿箱中是否有我局发送验证码的邮件。(三)尽量选择网易、新浪或qq等常用邮箱作为接收邮件的电子邮箱。(四)验证码有效期为30分钟,请耐心等待,不要在此期间反复点击“获取验证码”的按钮。

十、商标代理机构如何查询备案、变更、注销结果?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的代理备案及代理变更经我局审查后,代理机构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查询备案、变更结果。如果备案、变更、注销成功,也可以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

十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后如何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开展代理业务?新成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后如果要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开展商标代理业务,须申请并领取数字证书后,方可通过网申开展业务。

十二、数字证书和网上申请的咨询电话是多少?有关数字证书和网上申请的问题,请打技术咨询电话63219461、63219463。

十三、商标代理机构在哪里查询备案流程并下载所需书式?商标代理机构可在中国商标网商标代理页面下的《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须知》和《关于发布商标代理机构备案书式的公告》中查询备案流程并下载所需书式。

十四、在线办理商标代理机构备案业务对电脑有何要求?建议在浏览器使用IE9.0及以上版本(支持IE8.0),屏幕分辨率1280*768及以上的电脑环境下访问。

十五、商标代理机构备案的工作时限是多长时间?商标局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

十六、商标代理机构备案的办理费用是多少?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无须缴纳费用。

十七、如何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中“身份证明文件编号”栏?身份证明文件编号应当与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证件编号一致,即应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十八、如何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中“负责人”栏?负责人应当与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一致。

认定商标是否有显著性,应该采取整体认定的原则,即除非商标不具有任何显著性,或者商标仅仅由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级其他特点的标记或符号组成,或者仅由仅有本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符号或标记组成,均应认为商标整体上具有显著性。东莞商标注册后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显然必须是包含了取得显著性在内的。因此,这里介绍一下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的几个原则。

(1)以相关公众为判断主体原则。所谓“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实践中,通常将其理解为相关消费者和同业经营者。比如眼力健公司“ADVANCEDMEDICALOPTICS”商标案中,眼力健公司在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器械及部件等医用商品上注册了“ADVANCEDMEDICALOPTICS”商标。该商标的中文含义是“先进的医疗用光学器械”。对于具有一定英文水平的人来说,很容易就可以其属于通用名称,显然不具有显著性。

而如果对于英文不太熟悉的来说,则很可能认为这一商标具有显著性。因此,在判断某一个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的时候,必须要有一个主体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商标法上的相关公众。“ADVANCEDMEDICALOPTICS”商标来说,其直接消费者是医院的大夫以及医疗器械的采购工作人员,其英文水平一般较高,比较容易确认该商标属于缺乏显著性的标志。“相关公众”是商标法里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无论判断商标的相同、近似,还是判断商标的知名度,一般都是以相关公众作为判断主体的。

(2)整体认定原则。认定商标是否有显著性,应该采取整体认定的原则,即除非商标不具有任何显著性,或者商标仅仅由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级其他特点的标记或符号组成,或者仅由仅有本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符号或标记组成,均应认为商标整体上具有显著性。不能因为商标中包含了部分不具有显著性的因素,就认为商标整体没有显著性,比如“三一重工”、“大众汽车”,虽然含有不显著的“重工”、“汽车”,但其整体仍具有显著性。也不能因为商标全部由不具备显著性的因素构成,就轻易地否定商标显著性,因为商标是可以通过使用取得显著性的。我国《商标法》第11条第1、2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千问题的意见》第5条的规定,就体现了整体认定原则。

(3)结合商标实际使用认定原则。我们知道,没有显著性的商标可以通过长时间的使用和相关公众的认知,取得显著性的。因此,即使对于看起来没有显著性的商标,也要结合其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认定。比如“小肥羊”商标,虽然其构成文字属于商品或服务的主要原料,但其经过多年的使用,已经具有了显著性。

(4)结合商品和服务认定商标显著性原则。认定某一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不能离开商品和服务独立进行。比如我们单纯地讨论“苹果”这个文字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它使用在苹果这一商品上,是一个不具有显著性的通用名称;而它使用在数字产品上,就成了一个显著性较高的商品。此外,在商标法理论中还有考虑公共因素的原则,但是这一原则与公共政策联系紧密,运用这一原则判定为不具有显著性的商标,大都是可以被归类为具有不良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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